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(含機關或團體)結算申報與111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中,未被選查、直接按申報資料核定的案件,國稅局已於114年4月14日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告核定結果。
一、什麼是「按申報資料核定」?
這表示公司&機關團體申報的112年度營所稅及111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:
• 沒被抽查
• 國稅局直接採用申報的數據進行核定
• 並不會另寄紙本通知,而是透過「公告方式」完成通知。
凡符合公告作業範圍之案件,自公告日發生核定通知書填具及送達之效力。
二、哪些情況「不會」用公告方式通知核定結果?
若有以下情況,就不會適用公告核定,而會另行收到稅局核定通知:
- 有申報租稅減免
- 有申報虧損可抵稅(盈虧互抵)
- 申報內容有部分未被核定通過
三、哪裡可以查公告結果?
請至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> 公告訊息 > 核定稅額公告 >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公告及查詢
四、如果我還是想要拿到稅局印發的紙本核定通知書,要怎麼做?
可至稅局網站線上申請,或是親自到所屬的國稅局遞交申請書申請。
線上申請路徑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> 線上服務 > 電子稅務文件 > 線上申請
親自申請的申請書路徑:書表及檔案下載 > 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 > 營利事業所得稅 > 營利事業各項申報書表申請書
五、提醒:申報113年度營所稅之前,建議查詢公告核定結果
📌 經公告按申報資料核定的案件,若稅局在法定核課期間內,發現應補稅項目,仍可能補稅並處罰。
📌 建議公司老闆與財會人員主動查詢上一年度申報資料(112年度營所稅及111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)是否已被公告核定,確認內容是否正確,並將查詢結果截圖並永久保存。